“4+7”药品集中采购政策问答(关键词:不愁药品断货了!)
“4+7”药品集中采购政策问答
一直以来,一些药品价格虚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问题,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4+7”药品集中采购),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三医联动”改革突破口,对完善我省药品采购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指导推进厦门市开展试点基础上,全省积极跟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2019年6月1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关于“4+7”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4+7”药品集中采购呢?
“4+7”药品集中采购是由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组织的,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副省级城市),共11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并委托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及其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带量议价的工作。
为什么要开展“4+7”药品集中采购呢?
“4+7”药品集中采购是对以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近年来,相关部门也曾做了许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的尝试,药品价格虽然有所下降,但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与人民群众期望仍有差距。随着部分国产药品生产质量和疗效有了长足进步和提高,部分仿制药达到和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水平;政府机构改革将医药管理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加上以抗癌药减税为契机,实施的降价“组合拳”,形成了降低药价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为“4+7”药品集中采购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因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启动了“4+7”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
“4+7”药品集中采购对患者有哪些好处呢?1、药品价格降低了!通过联盟带量采购的方式,以量换价,中选药品降价效果明显,切实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
2、质量更有保障了!本次集中采购的药品以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为质量依托要求,设缀了质量门槛,并通过加强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实现了用药质量的提升和保障。
3、不愁药品断货了!通过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夯实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的责任,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以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稳定。
什么是原研药?国际上药品分为专利药与非专利药。专利药,即在全球最先提出申请,并获得专利保护的药品,一般有20年的保护期,其他企业不得仿制。原研药,即过了专利期的、由原生产商生产的药品。
什么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随着医药科技不断进步,药品审评标准在不断提高,过去的药品审评标准没有强制要求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定差距,需要改进提高。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保障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在临床上实现与原研药相互替代,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费用,也有助于提升我国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什么是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一致性评价,使仿制药在质量与疗效上达到与原研药相似的水平。药学等效、治疗等效、体系一致基本相似的药物,可以替代原研药使用。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以及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获得批准的仿制药,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监管部门允许其在说明书和标签上标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